2026年6-7月,国家级和省级政策利好接连释放——住建部第四批可复制清单中河北10项措施入选,省住建厅同步启动首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申报。
2026年的6月和7月,对河北智能建造行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政策红利窗口期"。
首先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四批)》,在全国范围内筛选可推广的智能建造典型经验。河北省共有10项措施入选——这是一个亮眼的成绩。其中,保定市率先将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智能建造推广范围的做法被列为重点经验。
紧接着,河北省住建厅启动了首批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的申报工作。入选企业将享受招投标加分、信用评价加分、评优评先优先推荐等政策倾斜——这是实打实的"政策大礼包"。
住建部的"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是智能建造领域的国家级"光荣榜"。从第一批到第四批,入选门槛逐渐提高——不再只看"有没有用BIM",而是要看"用得深不深、有没有创新、能不能推广"。
河北能够在第四批中拿下10项,不是偶然。背后的支撑因素包括:
雄安新区的标杆效应。雄安作为国家战略级新区,在BIM正向设计、数字孪生交付、建筑机器人应用等方面的实践,天然具有示范性和可复制性。雄安积累的标准、流程和工具链,本身就是"可复制经验"的最佳素材。
保定和石家庄的"第二梯队"发力。保定市将智能建造从"市场自发"转向"政策推动",明确将保障性住房、政府投资项目纳入推广范围,这一做法被住建部评价为"具有制度创新意义"。石家庄也在轨道工程、市政管廊等领域形成了系统的BIM应用经验。
省级政策体系的持续完善。河北省住建厅在2024-2026年间密集出台了BIM技术推广、智能建造试点、建筑产业互联网等系列政策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政策闭环——这是"可复制经验"能够被系统性提炼的制度基础。
河北省住建厅启动的首批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申报,是整个"政策双响"中最值得企业关注的部分——因为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
申报条件主要包括:在河北省内注册的建筑业企业或相关科技企业;在BIM技术应用、智能施工装备、建筑产业互联网等方面有实际项目经验;具备一定的人才储备和技术积累。省厅特别强调了"实实在在做项目,不搞花架子"的导向。
项目类型覆盖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工程等领域;要求项目已明确采用BIM技术、智能建造装备或其他数字化手段;优先支持保障性住房、学校、医院等民生类项目和有示范意义的公共建筑。
入选试点的企业和项目将获得多方面的政策倾斜:招投标加分(在省内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评审中给予加分)、信用评价加分(纳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信用评价体系)、评优评先优先推荐(省级优质工程、科技进步奖等评选中的优先权)、以及配套的技术指导和资金扶持。
这次试点申报不是"报个名就行"——省厅明确要求申报单位提交详细的实施方案,包括技术路线、预期成果、量化指标。这是一场"真刀真枪"的选拔。
第一,政策确定性增强了。此前智能建造推广更多依赖企业自发投入,回报周期长、风险大。现在国家级清单和省试点政策给出了明确信号:这条路是国家要走的,早投入、早上车有政策红利。
第二,差异化竞争的工具出现了。过去建筑企业拼的是价格和关系。试点企业/项目的标签,将成为招投标中的"硬通货"——尤其是在政府投资项目领域。拿不到试点的企业,在政府项目中的竞争力将明显下降。
第三,行业洗牌加速。政策红利的本质是"扶优扶强"——具备BIM能力、数字化基础的企业通过试点获得更多资源和项目,而技术落后的企业将进一步边缘化。
1. 立即启动试点申报准备。梳理现有的BIM/智能建造项目业绩,对标申报条件找差距,制定补短板计划。别等"正式通知出来再说"——等通知出来再准备就晚了。
2. 重点关注保障房领域。保定经验被住建部"点名",省厅试点也明确优先支持民生类项目。保障房BIM应用是政策风口。
3. 构建"申报组合拳"。同时申报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形成"企业+项目"的双重背书效果。在申报材料中强调可复制性和推广价值。
4. 关注配套政策动态。试点只是起点,后续将有更具体的资金补贴、税收优惠、标准配套等政策落地。保持对省住建厅公告的持续关注。
如果把智能建造在中国的推广分为三个阶段——"概念倡导期"(2016-2020)、"市场探索期"(2020-2025)、"政策驱动期"(2025起)——那么2026年的这份"政策双响"标志着河北正式进入了第三阶段。
在"政策驱动期",BIM和智能建造不再是企业的"自选动作",而是越来越接近"规定动作"。对于还在观望的企业而言,窗口正在关闭。对于已经布局的企业而言,这是收获政策红利的黄金期。
对于河北BIM从业者个人来说,这也是一个重要的信号:BIM技能正在从"加分项"变成"准入项"。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对BIM人才的需求将直接拉高全省BIM岗位的薪资水平和职业天花板。
参考资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展智能建造可复制经验做法清单(第四批)》(2026年6-7月)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首批建筑工程智能建造试点企业和试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6年7月)
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保障性住房智能建造推广相关工作文件